时间:2021-07-12 23:13:22
什么是股票质押式回购?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以下简称“股票质押式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基金合并方(以下简称“合并方”)将其股票或其他证券进行质押,将资金并入符合条件的基金合并方(以下简称“合并方”),并约定日后返还资金并解除质押的交易。中国黄金网2月7日讯
1.合并方、被合并方与证券公司签订《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协议》;
2.证券公司应当根据合并方和被合并方的委托,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报告交易情况;
3.交易系统根据相关规则确认交易申报,并将交易结果发送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4.根据深交所确认的交易结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为股票质押式回购提供相应的证券质押登记、清算结算等业务处理服务。
股票质押回购交易申报类型
股票质押式回购的申报类型包括初始交易申报、回购交易申报、补充质押申报、部分质押解除申报、回购终止申报和违约处置申报。[1]
(一)初始交易申报,是指合并方按照约定质押其持有的标的证券,将资金并入融方的交易申报。
(2)回购交易申报,是指合并方按照约定返还资金并注销标的证券及相应孳息质押登记的交易申报,包括到期回购申报、提前回购申报和延迟回购申报。《业务协议》约定提前回购和延期回购的条件,以及上述情况下回购交易金额的调整方法。延期回购后累计回购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3)补充质押申报,是指整合方按照约定补充并提交标的证券进行质押登记的交易申报。
(四)部分质押解除申报,是指金融出借人解除部分标的证券或其孳息质押登记的交易申报。
(5)违约处置申报是指质押标的证券在约定情形下需要处置的,证券公司按照《业务协议》的约定向上交所提交违约处置申报,交易进入违约处置程序。
(6)回购终止申报,是指不再进行回购交易时,融资人按照约定取消标的证券及相应孳息质押登记的交易申报。
股票质押回购需提交材料
个人客户
1.个人身份证明和国籍证明;
2、居住证明,主要是指水、煤、电缴费单据上有客户姓名、居住地址等信息;
3.整合方个人简历;
4.婚姻状况证明;
5.资产或收入证明;
6.所持股份权利的证明
7.配偶出具的同意融资和质押的证明;
8.中国人民银行等信用机构出具的信用评价报告;
9.融资申请
10.整合方当前债务状况、当前融资期内到期债务及还款来源说明;
11.评估后需要提交的其他必要文件。
机构客户
1、有效期内的法人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等主管部门出具的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的国税、地税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办公地址证明,主要是指有客户名称、办公地址等信息的水、煤、电缴费单据或租赁合同;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证明及公司章程;
5.法定代表人证明和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7.全体股东、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申请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相关文件或决议;